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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五的下午,刘老板如果要接儿子,晚饭就得马特贝做,其实马特贝是喜欢下个厨房,做点吃的,这一点和刘老板不一样。
刘老板那也是少见的奇人,家里如果是4个人,那就是4个碗,多一个都不行,吃饭也只能用4个,多一个就要多洗一个,最好4个人围着电饭锅吃,她是真心不爱做饭。吃饭的时候,但凡谁夹菜的时候滴了点油水在桌子上,立刻批评,迅速用纸巾抹掉。但可惜遇上了对手,家里从马特贝开始,没一个是省心的,不是摔了碗,就是砸了盆,主打一个不认真。
要是回了娘家,刘老板基本就是最高总指挥,反正不用她干活,她家里的三个姐姐都是厨房小能手,比她小的也看不惯她动手,最多能分配洗个碗,关键做的实在难吃,什么讲究火候,不存在的,但管熟,基本都是煮烂了才捞起来的风格。
所以以马特贝为首,都不爱吃刘老板做的饭,周末都指望老爸做,当然,老马做菜也是很一般,也是主打一个乱来,但最少老马爱吃肉,这一点是比较符合胖纸和老二是胃口。
“今晚就吃蒜薹炒腊肉”
喜欢马特贝的炒股人生。